Sunday, February 24, 2008

丟掉20萬字,也是一種勇氣!

目前,我還沒有特別的立場。

我見過九把刀,前年為了朋友,參加在汀州店的擠到爆簽書會,看過他的一些小說,不是每篇,也不是每本都看。因為我比較喜歡讀實體書,雖然,有些文章是在像是拼了我快瞎的眼睛在網路上看完的。印象?嗯,蠻帥的。我也不會覺得他有特別大的架子。

沒有立場是說,我還沒看完這兩部小說。這樣沒立場,也很正常。再說我偏頗,請引到各位的部落格再說吧。唯一能說的是,我會找時間讀一下這兩篇文章。

暫時,這裡我想提另一件關於我自己的事。

其實最近很忙。從去年年底就很忙,我一直在趕稿。我不是靠寫稿賺錢,但是去年我開始動手寫第一個故事。整個架構大約寫出來,是7萬字。對,你沒看錯,這不包含角色的設定,背景的描寫,光是故事架構寫了7萬多字。對於結局的方式,我個人還蠻喜歡的,所以決定正式進入「寫」的過程。

寫到18萬字左右,我覺得應該丟掉,重寫!

換句話說,前前後後我丟了25萬字左右。我的坐位上,都凹了一個陷,我還是決定重寫。很簡單,我的思路不斷向前奔跑的時候,回頭再看,發覺,不是我要的。就在兩個小時之前,才有人知道我在寫。寫什麼?不知道。我也沒想說。暫時我也認為沒有必要說。

這跟屌不屌沒關係。我自己看了都覺得想重寫,就重寫,管它先前我一天是寫三、五千字,這樣一路打下來,空著的時間還上來寫一下部落格,讓人知道:喔,這傢伙還活著。

想提另一個小故事,真實的,中學時代發生過血淋淋、活生生的故事。小時候有很多莫名其妙的比賽,演講、書法、作文、繪畫……。各式各樣。書法輪不到我,繪畫輪不到我,反正都有人頂著,但是壁報比賽還是參加過,竟然也莫名其妙地得了第三名。這也就算了。

演講比賽,被指定參加。老師不會問你要不要參加,他認為你能贏,就該參加。當時,我實在很討厭不知道那是在演還是在講的比賽,而且那種總是要講一些我怎麼都無法認同的文稿,怎麼樣我都覺得有點頭大。所以,後來我跑去跟老師說:如果我不小心生病了,那是不是就沒人參加了?這樣我們班是不是就損失了一次獲得榮譽的機會?

你可以想見,老師看著我,帶著極度懷疑的眼光,等著我要說什麼。我建議老師,再加一名後補同學。這樣就萬無一失了!老師同意了。

有沒有背講稿?當然有。另一個同學也要跟著背。我家才沒半個人知道我被選為參加比賽的人。所以,比賽當天,我很順利地「生病」了。我的同學,贏了第二名。全班都很高興,我也很高興。後來,我就再也被沒被指名過要去參加演溝比賽。因為有了一個第二名,他就有可能會拿第一名,慢慢培養他就好了。我還是過我自己平凡的小孩子的日子。

可是有一個比賽我一直推不掉,就是作文比賽。光是「交通安全」作文比賽,就參加了三次。並不是我多麼會寫這種文章,雖然,中學時代,老師常常把我的作文分數給得蠻高。可是,我一點也不想參加。結果,就有一個老師,當著大家的面,聊起他當年參加作文比賽拿獎的過程及寫法。

一進作文場地,我二話不說,直接照寫,當然還亂加了一些有的沒的東西。時間一到,馬上交卷離開教室去玩。但是好笑的是,還有另外7、8個跟我一樣聽過同樣故事的人,也都寫了一樣的東西。我不知道閱卷老師的臉色是怎麼樣?我只是被國文老師叫去辦公室,問我:你不是平常寫得好好的嗎?怎麼交卷得很草率?我很老實地跟寵愛我的老師說:老師,我真的不喜歡寫那種東西,不喜歡,我就寫不來。

國文老師沒罵我,他只是覺得我浪費了一次機會。

第一名的人呢?喔,只記得是個女孩子,在升旗的時候,為全校朗讀她得獎的「交通安全」作文比賽文章。

平時升旗時,光是校長說話,各處室報告就已經搞得人很累。

早上要小考,上課要小考,偶爾來個臨時考,還有大考,國三還有模擬考,各科都要來考一下,誰也沒力氣去聽那篇作文。記得同學轉過頭來問我:你的作文咧?
我說:沒寫好。
他繼續說:還好你沒寫好,不然我看到你站在升旗台上給我講半個小時,我就用橡皮筋把你打下來。
我認同地點點頭。因為我也累了。

當時,我並沒有告訴同學,其實有近10個人的作文開頭根本幾乎是一模一樣的,這種文章會得獎,那就是團體獎了吧!

可是後來我還是被點名去參加了幾次作文比賽,沒有一次拿到名次的。對,我亂寫。後來對於文學性社團也沒什麼興趣,所以加入了報導性社團。可是,道高一尺,魔高一丈。有一次,我把校刊照例看了一下長得根本就像是瓊瑤筆下女主角的學姐的高深文章讀完之後,就丟在一邊了。等到有客人來,突然問我:你上次有篇文章刊在校刊捏!(這種客人通常都是同學的媽媽)

急急忙忙再去把校刊翻出來,一看,這不是我上課時寫的作文嗎?拿去問老師,老師說是他沒問過我拿去參加徵文比賽。我又在辦公室裡跟老師喝茶,他一直搞不懂,明明寫得出來,就是不肯參加比賽,一參加比賽就亂寫。我隱約記得自己的回應是:作文課寫的是自己想寫的東西,分數高低又不歸我管,你喜歡,就喜歡,不喜歡,我也沒辦法。只是剛好,大部份你都還覺得可以而已。「交通安全作文比賽」的意義我一點也不懂,又不是我寫了,大家都會乖乖遵守。事務性的作法,跟自己樂在其中的作法,總會有差異吧。

老師有沒有放過我?沒有。一樣沒有。反正我就是老是在參加這種比賽,然後,不會有人看到我得獎。公假,倒是有放到一些些。針對這部份,我還算樂意去參加比賽。

回到25萬字的部份,一定是有哪些部份連我自己都覺得不行。這個不行,是我給自己訂下來的準則,和其他人毫無關係。這2、3個月來,我會不會覺得自己浪費時間?不會。如果我就是得在第一次專注的時候琢磨這麼久,那就是這麼久吧。我又不是天才。

回到九把刀和陳同學之間的事件。

我倒是認為,該把年齡的問題比較放輕一點。嘿,我們幼稚園時就學過很多基本的東西了。

如果自我創作的憤青反應是不是有可能是:這是什麼爛問題!當然是我自己寫的,我是抄你哪一本?

而不是:
  ──我知道我沒有抄,所以不是抄?
  ──但是對方如果覺得沒有,那應該說「這是另一篇不同的文章」之類的吧?
  ──啊咧……對方到底是怎樣想的?

作以上的懷疑論調。你在懷疑自己什麼啊?

另外,這不過是個四千字左右的……我看起來是短篇啦。我,不是九把刀說的,是我說的。四千字要出一本書的話,應該……很小一本。同學,要強,就要拿出自己最強的作品,讓人家看到你年紀輕輕,身上只有一把刀,強到爆的氣勢來。

還有的是,中間有多少人在傳話?誰知道誰中間傳錯話了?還是語意傳錯了?還是哪裡有問題,是雙方都不知道,才讓媒體搞得讓你不能上課?

我也認識常常寫作的時候,總是會有一些其他作家影子的人。有沒有得獎?有,還都得過獎。不過,沒得獎次數也多到數不清。

勇敢地承認你是天才,不是抄,沒有模仿!不要讓別人說,你只是把蘋果改成橘子,就變成是你的。這樣也是一種「勇敢」。

當然,你也可以想一想,是不是真的正在學習寫作當中?這個過程當中,有沒有可能以某一些你喜歡的文體作為模仿的對象?真的,說不清有多少大作家,比九把刀還大的,都承認過,在寫作的過程中,有過一段很長的尋覓過程。想過之後,你確實覺得多少有那麼一點正在學習的過程,這種承認,也是一種「勇敢」。

另外,請想想,九把刀真的有要告你嗎?要告的話,那些出版社早就提告了,還用得著九把刀把一堆時間放在寫你身上嗎?他還需要去你的學校,那也是你的地盤,想跟你談一談嗎?他有說,身邊不准有人在場嗎?評審季季也說,最好的方式是訴諸法律來求公評。

別人的投票公評,你也可以當屁。假設你是前者,天生的天才!你不只有一篇作品,如果有人認為你的水準已經影響了九把刀,你不覺得自己很強嗎?把自己的作品再拿出來,不是一篇、兩篇,是你累積下來的水準的作品。讓大家知道,台灣除了有九把刀,還有一個鬼才!

你也可以想想,如果不巧是後者,在你小小的心靈裡面,是什麼才讓你放不下?

說真的,我當初也沒跟我媽講說,有差不多10個人左右跟我作文比賽的開頭寫的幾乎一模一樣。我連去參加比賽都不想說。我會說我抄同學的嗎?不會。但我會說,我是抄老師的!

我也覺得我很勇敢!
先前竟然寫了25萬字的廢話……。當然不能算全廢啦。就是,大部份還是會被捨棄,小部份喜歡的繼續寫下去。為什麼?我好像不需要交待為什麼要寫。


延伸閱讀:
  • 參見‧九把刀

  • 陳漢寧於《台灣論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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