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nday, February 24, 2008

丟掉20萬字,也是一種勇氣!

目前,我還沒有特別的立場。

我見過九把刀,前年為了朋友,參加在汀州店的擠到爆簽書會,看過他的一些小說,不是每篇,也不是每本都看。因為我比較喜歡讀實體書,雖然,有些文章是在像是拼了我快瞎的眼睛在網路上看完的。印象?嗯,蠻帥的。我也不會覺得他有特別大的架子。

沒有立場是說,我還沒看完這兩部小說。這樣沒立場,也很正常。再說我偏頗,請引到各位的部落格再說吧。唯一能說的是,我會找時間讀一下這兩篇文章。

暫時,這裡我想提另一件關於我自己的事。

其實最近很忙。從去年年底就很忙,我一直在趕稿。我不是靠寫稿賺錢,但是去年我開始動手寫第一個故事。整個架構大約寫出來,是7萬字。對,你沒看錯,這不包含角色的設定,背景的描寫,光是故事架構寫了7萬多字。對於結局的方式,我個人還蠻喜歡的,所以決定正式進入「寫」的過程。

寫到18萬字左右,我覺得應該丟掉,重寫!

換句話說,前前後後我丟了25萬字左右。我的坐位上,都凹了一個陷,我還是決定重寫。很簡單,我的思路不斷向前奔跑的時候,回頭再看,發覺,不是我要的。就在兩個小時之前,才有人知道我在寫。寫什麼?不知道。我也沒想說。暫時我也認為沒有必要說。

這跟屌不屌沒關係。我自己看了都覺得想重寫,就重寫,管它先前我一天是寫三、五千字,這樣一路打下來,空著的時間還上來寫一下部落格,讓人知道:喔,這傢伙還活著。

想提另一個小故事,真實的,中學時代發生過血淋淋、活生生的故事。小時候有很多莫名其妙的比賽,演講、書法、作文、繪畫……。各式各樣。書法輪不到我,繪畫輪不到我,反正都有人頂著,但是壁報比賽還是參加過,竟然也莫名其妙地得了第三名。這也就算了。

演講比賽,被指定參加。老師不會問你要不要參加,他認為你能贏,就該參加。當時,我實在很討厭不知道那是在演還是在講的比賽,而且那種總是要講一些我怎麼都無法認同的文稿,怎麼樣我都覺得有點頭大。所以,後來我跑去跟老師說:如果我不小心生病了,那是不是就沒人參加了?這樣我們班是不是就損失了一次獲得榮譽的機會?

你可以想見,老師看著我,帶著極度懷疑的眼光,等著我要說什麼。我建議老師,再加一名後補同學。這樣就萬無一失了!老師同意了。

有沒有背講稿?當然有。另一個同學也要跟著背。我家才沒半個人知道我被選為參加比賽的人。所以,比賽當天,我很順利地「生病」了。我的同學,贏了第二名。全班都很高興,我也很高興。後來,我就再也被沒被指名過要去參加演溝比賽。因為有了一個第二名,他就有可能會拿第一名,慢慢培養他就好了。我還是過我自己平凡的小孩子的日子。

可是有一個比賽我一直推不掉,就是作文比賽。光是「交通安全」作文比賽,就參加了三次。並不是我多麼會寫這種文章,雖然,中學時代,老師常常把我的作文分數給得蠻高。可是,我一點也不想參加。結果,就有一個老師,當著大家的面,聊起他當年參加作文比賽拿獎的過程及寫法。

一進作文場地,我二話不說,直接照寫,當然還亂加了一些有的沒的東西。時間一到,馬上交卷離開教室去玩。但是好笑的是,還有另外7、8個跟我一樣聽過同樣故事的人,也都寫了一樣的東西。我不知道閱卷老師的臉色是怎麼樣?我只是被國文老師叫去辦公室,問我:你不是平常寫得好好的嗎?怎麼交卷得很草率?我很老實地跟寵愛我的老師說:老師,我真的不喜歡寫那種東西,不喜歡,我就寫不來。

國文老師沒罵我,他只是覺得我浪費了一次機會。

第一名的人呢?喔,只記得是個女孩子,在升旗的時候,為全校朗讀她得獎的「交通安全」作文比賽文章。

平時升旗時,光是校長說話,各處室報告就已經搞得人很累。

早上要小考,上課要小考,偶爾來個臨時考,還有大考,國三還有模擬考,各科都要來考一下,誰也沒力氣去聽那篇作文。記得同學轉過頭來問我:你的作文咧?
我說:沒寫好。
他繼續說:還好你沒寫好,不然我看到你站在升旗台上給我講半個小時,我就用橡皮筋把你打下來。
我認同地點點頭。因為我也累了。

當時,我並沒有告訴同學,其實有近10個人的作文開頭根本幾乎是一模一樣的,這種文章會得獎,那就是團體獎了吧!

可是後來我還是被點名去參加了幾次作文比賽,沒有一次拿到名次的。對,我亂寫。後來對於文學性社團也沒什麼興趣,所以加入了報導性社團。可是,道高一尺,魔高一丈。有一次,我把校刊照例看了一下長得根本就像是瓊瑤筆下女主角的學姐的高深文章讀完之後,就丟在一邊了。等到有客人來,突然問我:你上次有篇文章刊在校刊捏!(這種客人通常都是同學的媽媽)

急急忙忙再去把校刊翻出來,一看,這不是我上課時寫的作文嗎?拿去問老師,老師說是他沒問過我拿去參加徵文比賽。我又在辦公室裡跟老師喝茶,他一直搞不懂,明明寫得出來,就是不肯參加比賽,一參加比賽就亂寫。我隱約記得自己的回應是:作文課寫的是自己想寫的東西,分數高低又不歸我管,你喜歡,就喜歡,不喜歡,我也沒辦法。只是剛好,大部份你都還覺得可以而已。「交通安全作文比賽」的意義我一點也不懂,又不是我寫了,大家都會乖乖遵守。事務性的作法,跟自己樂在其中的作法,總會有差異吧。

老師有沒有放過我?沒有。一樣沒有。反正我就是老是在參加這種比賽,然後,不會有人看到我得獎。公假,倒是有放到一些些。針對這部份,我還算樂意去參加比賽。

回到25萬字的部份,一定是有哪些部份連我自己都覺得不行。這個不行,是我給自己訂下來的準則,和其他人毫無關係。這2、3個月來,我會不會覺得自己浪費時間?不會。如果我就是得在第一次專注的時候琢磨這麼久,那就是這麼久吧。我又不是天才。

回到九把刀和陳同學之間的事件。

我倒是認為,該把年齡的問題比較放輕一點。嘿,我們幼稚園時就學過很多基本的東西了。

如果自我創作的憤青反應是不是有可能是:這是什麼爛問題!當然是我自己寫的,我是抄你哪一本?

而不是:
  ──我知道我沒有抄,所以不是抄?
  ──但是對方如果覺得沒有,那應該說「這是另一篇不同的文章」之類的吧?
  ──啊咧……對方到底是怎樣想的?

作以上的懷疑論調。你在懷疑自己什麼啊?

另外,這不過是個四千字左右的……我看起來是短篇啦。我,不是九把刀說的,是我說的。四千字要出一本書的話,應該……很小一本。同學,要強,就要拿出自己最強的作品,讓人家看到你年紀輕輕,身上只有一把刀,強到爆的氣勢來。

還有的是,中間有多少人在傳話?誰知道誰中間傳錯話了?還是語意傳錯了?還是哪裡有問題,是雙方都不知道,才讓媒體搞得讓你不能上課?

我也認識常常寫作的時候,總是會有一些其他作家影子的人。有沒有得獎?有,還都得過獎。不過,沒得獎次數也多到數不清。

勇敢地承認你是天才,不是抄,沒有模仿!不要讓別人說,你只是把蘋果改成橘子,就變成是你的。這樣也是一種「勇敢」。

當然,你也可以想一想,是不是真的正在學習寫作當中?這個過程當中,有沒有可能以某一些你喜歡的文體作為模仿的對象?真的,說不清有多少大作家,比九把刀還大的,都承認過,在寫作的過程中,有過一段很長的尋覓過程。想過之後,你確實覺得多少有那麼一點正在學習的過程,這種承認,也是一種「勇敢」。

另外,請想想,九把刀真的有要告你嗎?要告的話,那些出版社早就提告了,還用得著九把刀把一堆時間放在寫你身上嗎?他還需要去你的學校,那也是你的地盤,想跟你談一談嗎?他有說,身邊不准有人在場嗎?評審季季也說,最好的方式是訴諸法律來求公評。

別人的投票公評,你也可以當屁。假設你是前者,天生的天才!你不只有一篇作品,如果有人認為你的水準已經影響了九把刀,你不覺得自己很強嗎?把自己的作品再拿出來,不是一篇、兩篇,是你累積下來的水準的作品。讓大家知道,台灣除了有九把刀,還有一個鬼才!

你也可以想想,如果不巧是後者,在你小小的心靈裡面,是什麼才讓你放不下?

說真的,我當初也沒跟我媽講說,有差不多10個人左右跟我作文比賽的開頭寫的幾乎一模一樣。我連去參加比賽都不想說。我會說我抄同學的嗎?不會。但我會說,我是抄老師的!

我也覺得我很勇敢!
先前竟然寫了25萬字的廢話……。當然不能算全廢啦。就是,大部份還是會被捨棄,小部份喜歡的繼續寫下去。為什麼?我好像不需要交待為什麼要寫。


延伸閱讀:
  • 參見‧九把刀

  • 陳漢寧於《台灣論壇》
  • Wednesday, February 20, 2008

    真實性...

    我的室友最近像是迷戀上新聞似的,打開電視時,總是忍不住會轉到新聞台。當然,我不是很清楚他想看什麼重大消息?新聞的催眠作用也相當驚人,他常常看著看著就睡著了。這種時候,我就會開始想,我是不是提早住在養老院裡?

    如果真的要我選擇的話,購物頻道會是我能忍受的最低限度。特別是,他們每次誇大某些令你笑到噴飯的效果,然後隔沒幾天,你會發現你的鄰居已經購買,並使用那多功能的曬衣架,然後,不到10次之後,你再也不會看到那個多功能曬衣架的情況。

    有時候,我會想起10多年前在學校採訪的經驗。當時我們的校刊有兩種,一種是文學性的,另一種是報導性的。我則是參加報導性的那一個校刊社團。和所有其他社團不同的是,包括文學性校刊的社長都有一個學生社長,我們是由老師組成行政單位,下面的學生會被派去做不同的採訪。

    採訪的主題不外乎是學校單位所舉辦的各種活動,還有各處室的單元性採訪。學生不需要負責版面編排的工作,我們所要做的只是寫一篇看起來不錯的報導,有大主題,也有小新聞,然後呈交給上面的老師,審過之後,如果被採用的話,一個字可以拿到4毛錢左右。不到100字的部份,以100字計算稿費。修稿的部份,當然也是由這些中文系所出身的老師們負責,說來,他們還蠻辛苦的。

    如果由教職員自己寫成的稿字,則是一字三毛錢來計算。他們多半很會寫那種「拯救大陸同胞」的文章,即使當時已經解嚴。總之,歌功頌德之類,你怎麼看怎麼想吐的文章,他們都十分高明。

    幸好,我們當時主持社團的老師給我們很大的空間。這裡所謂的「空間」是指,對,我們是校園裡的扒糞夫,但是,我們有小部份權利可以提出來自己想採訪的對象及目的,和老師討論之後,決定進行採訪或者是放棄。雖然有另外一個校園記者是我的同班同學,但是我們完全不熟,他只負責去拍一些主任、老師的照片,或是運動會的頒獎照片。要說他是攝影組的,或許也可以,雖然我們並沒有這樣的編制。不過,就他個人的說法是,我就算寫到頭爆掉,只要有被刊登出來的照片,一張就可以拿到100元,我一個字4毛錢,要寫到什麼時候?

    不論如何,其實,用到照片的時候很少。以我自己採訪的例子而言,有些極需要照片的部份,受訪的單位都會提供照片,比較不傾向於由我們來拍攝。

    其他人我也不清楚是怎麼運作自己的採訪模式,至少,我認為當時自己算是蠻幸運的一個。多半的採訪提議都沒有被砍掉,甚至有機會近距離去採訪校長。當然,有一部份理由是,我是少數還穿著學校發放的制服的同學,大部份的同學都穿著訂制的校服。這是當時的風氣。另一方面是,經歷過一年左右的採訪之後,可能比較獲得老師的認同也說不定,知道我不會亂寫。總之,我無法否認,這當中其實是有取捨的。

    但是,如果要問我有沒有被退稿的經驗?答案是:有。一次!

    記得當時,是學校30周年校慶大年,加上我不知道是幸還是不幸,剛好當選了某個社團的社長。學校的編制裡有一個叫作「課外活動指導組」的單位,幾乎是由體育老師所組成的單位,除了組長本身並不是體育老師之外。這個單位掌管學校的場地租借、活動舉辦、還有各社團常常必須用到的用具,像是大聲公或是麥克風這種東西。申請的流程非常冗長,而且時常出錯,不只是為紙本的作業還涉及社團的偏好性問題。

    雖然,學長交接給我的時候,有提醒我,所有的東西都要在活動一個月之前申請,而且我必須忍受常常借不到的窘境。不過,我從來沒有一次申請到大聲公,一次也沒有。連個打籃球的場地也借不到,我必須聯合其他社團,才能以人數眾多為由,搶到籃球場。而且,不可能跟30周年校慶活動的檔期衝突。而身為社長的我,從來沒有收過任何由這個單位發出的活動時間表。換言之,我借不到就是借不到。借到之後,我還得跟所有的社員說明,為什麼我們必須和其他社團合辦一個原本應該屬於自己社團的活動。

    這個採訪的提議我向社團的老師坦誠聊過,基於我自己所屬社團的原因,加上其他社團社長也對我提過類似的問題,另外,30周年校慶,或許,我們可以做一個關於社團活動的相關採訪。老師沒有反對,這個採訪由我個人單獨進行。

    一般而言,不論採訪什麼單位,都必須做許多功課。因為我們和課外活動指導組也算是關係密切,我自己也常常必須出入那個單位,我很明白這個單位對於社團申請許多項目的流程,所以我的題目準備得並不多,我不需要逐字逐句地寫下來,讓社團老師審過之後再進行採訪,老師和我都在大方向上達成共識。

    很不幸地是,採訪的過程卻是最不順利的一次。

    一般,我們會先和受訪單位的相關人員約定時間,只要他們願意,我們甚至都願意在全校都放學之後,夜間部上課之前,利用這段時間採訪。而採訪的時間,多半也會在約定的時間內結束,甚少有超過預計時間的情況。我們同時必須告知,這段採訪被刊登出來前,會先送到他們手上看需不需要再作修改?通知受訪單位,我們將在什麼時候刊登?

    那一次採訪,不但受訪人遲到超過半個小時,另外,還有不斷的電話打斷採訪。這不打緊,因為採訪的目的在於有沒有切入到核心問題,而不是在於那些寒喧或是狗屁倒灶的瞎聊。我得到的消息有兩個重點:

    1.他們並沒有為可以出惜給社團的物品列出清單。
    2.他們並不知道學校裡有多少社團。
    3.30周年校慶活動的流程,他們還在規劃中……

    這兩件事在我追問之下,他們只解釋,因為這些東西常常有變化。例如,物品的毀損這是很難估量的,但是沒有說明在會計部那裡,他們如何申報這些根本不在清單內的東西?電腦教室的每一部電腦都有標籤,連上個體育課,都要點清楚你借了多少球,他們卻完全沒有物品清單!這真是嚇死我了!

    另外,如果一個負責管理學校社團,甚至新社團能否成立都必須經過課外活動指導組的同意,他們卻不知道學校有多少社團?這絕對會是個大問題。這也就是為什麼,當我詢問到關於無線對講機的部份時,對方拿出3~4個對講機,卻無法告訴我哪一個是壞的?也不知道原來這根本不足以使社團足夠輪流使用這些物品。他們從來不知道需要另外再申請更多的資源。

    更不用說,30周年校慶活動一個接一個舉辦,意義在哪裡暫且不論,其實說穿了,沒有規劃性,就只是走一步算一步。

    很快地,我隔天交出一篇訪問稿,說明這些問題的嚴重性。然後,我就被叫去「溝通」了。

    很感謝當時老師告訴我的是:你不能寫得這麼露骨,這樣會有問題的!老師和我為了這篇報導「溝通」了很久。我的立場是,撇除我是社團負責人的立場,我也應該把這個事實說明出來,把重點寫出來,否則這樣的採訪,完全沒有意義,我一點也不想領這稿費。

    社團老師更聰明,他試著說服我的方法是,如果我可以問出這些事,那我一定有辦法可以轉個彎,改變一下寫稿的方式,讓這件事看起來很漂亮,但又可以點出其中的問題所在。他告訴我,我應該相信閱聽人的能力。

    後來我改寫成一篇曲曲折折的報導,說明課外活動指導組非常辛苦,也試圖在當中點出各個單位或許該「體諒」他們對於許多事情在同學沒有明確反應下,無法知道社團部份的問題,而各個社團應該採取理性而平和的態度去溝通相關事宜。對,我得連我自己都想吐。

    但是,最後刊登出來的,不是我後來修改過的稿子。而是老師又另外修改成更為「溫和」的稿子。我完全不知道自己該如何去領取那份稿費?我又被叫去「溝通」了一次。老師仍然認為我該領取那部份的稿費,因為我採訪到重點的事件。但是,很遺憾的,我們也是社團的一部份,更糟的是,我們也是學校編制中的一部份,雖然單位很小。我們和其他單位需要保持至少是表面性良好的互動,這樣比較不會造成日後的麻煩。總之,他向我明確解釋關於權力的問題。

    這件事在十多年後的現在,我仍然感到有些遺憾。不過,我很幸運地,遇到一個相信我的社團老師,他沒把我當白痴,只是我們有時候不得不向權力機制低頭。後續我仍然被派去做一些算是重要的採訪工作,我也成了這個體制的一部份。我不太需要特別把採訪問題先讓老師預先看過,也不太需要特別去修正我的稿子。

    只是,他沒有要我把心中那把尺丟掉。唯一的標準是,我們永遠無法中立地採訪,因為我們是人,只要是人就有缺陷。然而,我們至少可以盡量把那些不中立、不確定的部份以其他方式表明那是屬於採訪者個人的立場,而非受訪者。甚至,把那部份全部抽掉。

    精神在於寫出我們的採訪,不是要扇動群眾,不是寫一些我們不確定的東西,我們只寫出採訪過程中出現的部份。不要去臆測,不要以正義為名,不要以為自己在為世界發聲。我們不過是一群小小的記者,活在一個權力的體制下。

    當我的室友在看著新聞台時,有時難免會讓我想起這一段往事……

    Thursday, February 14, 2008

    Teamwork

    Teamwork is the concept of people working together cooperatively, as in a sports team.
    -取文自維基百科

    很有趣的一件事是,維基百科"Teamwork"這個字的釋譯上,並沒有中文的說明。這不知道是不是一種諷刺?!

    目前許多公司裡,都非常強調"Teamwork",不過,現實中沒見過,也沒聽說過真正的在"Teamwork"存在。

    真正經歷過在"Teamwork"的經驗,是在我曾經參加球隊的時候。現在回想起來,那才是真正不折不扣的"Teamwork"

    當一群人,為的是一個可能達得到,也可能達不到的目標。但是那個目標非常明確,就是「贏」。為了這個目標,每天每天,一大早、下課後,教練全程陪著所有的正式與後補球員一起練習,相互指導。有人如果哪方面的技巧不足,不一定需要教練親自出馬指導,大家不會羞於請教有能力的人,對於前輩的尊敬,對後輩的尊重都是非常積極的。

    也因為有這樣的一個明確的目標,連生活的方式也會跟著這樣的目標而調整。會相互提醒該保護自己的安全,不要輕易做一些冒險的動作,導致受傷導致下一場無法出賽。不論什麼位置,都是非常重要的人,沒有人是比較重要,也沒有人是比較不重要。球場上,一個人都不能少!

    願意每天曬著烈陽,在冬天頂著寒風,不怕自己衣服髒,不怕自己變醜,而是努力讓自己變得更強。比較跟不上的人,也會努力練習,使自己的能力跟得上整個團體。已經比較進步的人,也不會因為有些人的進度比較慢而怪罪對方,而是鼓勵對方加油。

    有正式的球員,也有後補的球員。正式的球員有可能被換下來,後補的球員也有上場的機會。在友誼練習賽中,每個人都有出場的機會。藉由一次又一次的機會來調整模式,更接近目標。

    在達到目標之前,會有許多次的失敗經驗累積,可能是在正式比賽,也可能是在友誼賽當中。每一年的大比賽當中,只有一個冠軍,所以,沒有得到冠軍並不是什麼可恥的事。甚至在這些比賽當中,可以跟對手交流,參考其他人的訓練方式,和運作模式,甚至對於對手的實力有近距離觀察的機會,進而可以修正或是檢視目前團隊裡的模式是否需要改進。

    我們從來沒有得過大專盃的冠軍,曾經非常接近,沒有,還是沒有。但也沒有人認為自己是失敗的,是無用的。只要其中有一個人產生類似的想法,就會有人出面提醒這樣的想法是不對的。因為,一個團隊中,不管少了誰,就無法組成隊伍,更不可能參加比賽。不夠強,就使自己更強吧!

    "as in a sports team"...

    商業中,不會給你失敗的機會。一個失敗,失去的金額,並不是那微薄的薪水可以彌補的數字。但是,許多人仍然認為自己的工作內容常常是很失敗的決策下的無謂行為。上層交辦的事,你就只能照辦。有多少開會的場合,不是選擇不說話,就是說一些場面話,免得會議記錄的人沒得記錄。更不能讓主管一個人唱獨角戲。最糟的是,有多少主管並不會接受你說出真正的想法。

    一般公司裡所謂的「團隊」,往往比互助會還不如。他們可能是你的競爭對手,你們可能需要比誰今年的考績比較好,能夠升個薪水或是階級。也可能是你工作上的絆腳石,永遠搞不清楚「不在其位,不謀其政」,常常把自己的問題丟來丟去。就像後衛不反應,卻說中鋒不盡力。教練不看你練球,只看你寫的報告,來評斷你是不是一個盡力的球員。與其說是「團隊」,實質上,不過就是在同一家公司。

    管理學其中有一項很重要,曾經不斷被提出來的是,管理並不是放任不管,只是在房間裡畫大餅。用人最怕用到的不是笨的人,而是一個不老實的人。

    微軟是一個多麼大的公司,有400人為Bill Gates過濾每天的郵件。最近的併購YAHOO的消息,若是成真又如何?目前還是有許多人不喜歡用google talk,而事實上,google talk早就因為軟體本身輕巧,可以在手機上執行。只需要2、3個按鍵,就能從手機上收到e-mail。

    簡單,有時候,並不是想像中那麼簡單。

    而連敵人都搞不清楚是誰的時候,能說它沒有危機嗎?

    這裡另外附帶一提的是,微軟在「反托拉斯法」這個案件裡能勝訴,實在令人氣餒。自從買了新的筆記型電腦之後,我總是想,幹嘛不再簽定一條「電腦業界馬關條約」算了?

    因為配合微軟,所製造出來的機型,絕大多數的新機種只適用vista系統,甚至一旦將系統降為XP,則硬體所附屬的一些功能都會失效。更不用說,想使用像是linux的系統。像這樣強制性地迫使購買者必須使用vista系統,硬體業者也應該為此感到羞愧。

    是的,我仍有選擇權,選擇棄權,或是繼續使用這個軟體拖慢硬體,造成處理速度未能進步,使用者沒有更為方便,許多軟體仍不相容,還勉強自己使用。

    Wednesday, February 13, 2008

    NBC影集-MY NAME IS EARL

    如果你看《PAY IT FORWARD》你會先想到誰?呃,我會先想到Jon Bon Jovi。很奇怪?有一點。大概我還蠻喜歡他沒事偶爾會出現在電影裡,讓人想到「尋找威利」。Where is Bon Jovi?撇開這個小小的個人問題不談,你應該會想到關於那個小男孩-Trevor McKinney提出來的作業:你只要幫助三個人,而你唯一要他們的回報是,希望他們再去幫另外三個人,然後,很快地,這個世界就會變好。

    雖然,不能說這電影很爛,其實它還是帶給人們一些小小的希望,你或許也曾經幫助一些人,也曾經受過一些人的幫助,只是你可能從來不曾想過。你和我,或多或少都曾經和這個世界透過各種連結,相互幫助過。


    圖片來源:wiki

    MY NAME IS EARL是一部美國影集,假期裡,我看影集,除了公視的某些節目之外,幾乎都耗在這影集、少數日劇和還沒看完的書上面。老天,我像是住在只差沒結霜的冰箱裡,我只想每天躲在被子裡,我想清理一下腦袋。我不見得比遊民幸福,但至少,這種天氣裡我還有地方可以窩。

    美國影集我看的真的不多,不是很有興趣,我也不會說這部影集我有多麼投入,因為整個假期我才看了一季。24集!不過,我還有其他想做的事,例如我還有三本以上的書還沒看,我還想看電影,我還想看一下日劇,和公視的「人生劇展」、「我在墾丁天氣晴」,另外,我是得一天睡4~5個小時。

    回到影集上。是的,它讓我想到《PAY IT FORWARD》(讓愛傳出去),不過,這是講述一個無惡不作的人,突然有一天,因為電視裡的一句話,他相信「Karma」。附帶一提,中文維基裡,將這個字譯成「」。我無法確定它能不能這樣翻譯?

    裡面的主角當然是Earl這個無惡不作的混蛋,從小會欺負其他人,長大還是在傷害其他人。直到有一天,他刮中一張彩卷,然後他被車撞傷,躺在醫院裡,妻子帶著另一個男人拿著離婚協議書到醫院讓他簽名,直到他最後和弟弟在汽車旅館裡看電視,然後,電視裡成功的人說著,他的成功是因為「Karma」!

    這一個字,讓他開始列出超過200條的清單,還陸續增加中,他想,或許這一切造成他和弟弟只能睡在汽車旅館裡的原因都是因為「Karma」。他準備去修正原本所犯下的錯誤,所展開的一連串十分混亂的修補行動。

    其中當然會遇到許多挫折及問題,這是很有趣的。想想,如果有人曾經傷害你,然後拿著長長的單子,告訴你:對不起,你在我的傷害名單上,你認為我該怎麼彌補這個過錯?Earl常常必須花很長的時間去解釋他的清單,和他相信「Karma」這件事。

    你也可以想想看,如果你是被害人,你會怎麼回答?或者,你也可以試著列出一張清單,回頭看一下那清單是長什麼樣子?

    這和《PAY IT FORWARD》不一樣。我們不是要主動去幫三個人,而是從修正自己的錯誤開始。一開始,Earl只能修正一些比較容易的部份,有些實在非常折磨人,也很難,時間上也會拖很長。一個可能在三秒鐘之內犯下的錯誤,Earl可能需要一個禮拜的時間去修正回他和對方都認為可以從清單上刪除的程度。這讓Earl和跟著他的弟弟Randy吃了不少苦頭。過程中,Earl也慢慢得到「真正的朋友」,得到朋友的幫助,慢慢地,力量愈來愈大,但是苦頭倒是沒有變少。清單上的項目實在太多,而且非常難。

    像是,Earl一直很難去修補他和父母親之間的問題。Earl一直到30多歲才第一次真正和父親談話,才知道,原本父親想把他的名字取得跟自己一樣,叫"Carl",但是由於字寫得太潦草,所以變成了"Earl"。更別提後面有一條是,他和朋友的媽媽曾經發生親密關係!有興趣的人可以考慮看一看這個影集。

    或許,這個影集讓我想到的是非常多很難懂的部份,因為現實是很艱難的。舉例而言,要和對方承認自己所犯下的錯誤,及面對當事人可能的反應,就需要極大的勇氣。Earl並不是哭個幾滴眼淚,然後獲取對方的原諒就算了,而是他慢慢地開始發現,或許他曾經犯下的錯誤當中,有什麼是更深層的意義存在於其中,他認為他應該去做,不是由別人處理,而是他自己。

    另外,要原諒一個人,同樣是需要非常大的勇氣。那些被家暴的孩子,該怎麼去原諒他們的父母親其實只是年紀大,並不表示他們有能力當一個成人?

    舉一個最近的新聞,陳冠希照片裡那些女人們,該如何去彌補自己曾經犯下的過錯?原諒自己。陳冠希該怎麼去彌補這些曾經被他深深傷害過的人?這並不會只發生在名人身上,我們從多少新聞裡看到,情人們分後,發黑函的發黑函,以照片散發加上不雅文字傷害對方的人,比比皆是。

    各種的傷害同樣存在於許多角落,我們一定也犯過許多錯誤,傷害過一些人,同時被傷害。什麼可以讓這個世界更好?

    或許,我們可以先想辦法如何讓自己更好,這個小小的點開始。

  • 官方網站:MY NAME IS EARL

  • 維基百科:MY NAME IS EARL
  • Friday, February 8, 2008

    Happy Birthday


    每年這個時候,我就會給你只有你知道的密語。

    Wednesday, February 6, 2008

    Happy Chinese New Year!


    That noise makes me feel that it's New Year.
    But I just want to take a photo for tonight, so i did it.
    Actually, there's no really beautiful fireworks in Taiwan.

    Oh, by the way, tonight is Chinese New Year's Eve.
    Congratulations!
    Bonne année!
    明けましておめでとうございます。
    하정(?)-I am not sure...

    Friday, February 1, 2008

    MSN實作經驗

    心血來潮,請學長幫我測試了一下MSN的幾個小問題:
    一、封鎖之後與對方的互動情況
    二、刪除之後的互動情況

    先說明的是,這個測試還不是很精確。因為,我們對話框一直保留,並沒有關掉。這會不會造成測試上的問題?目前還不清楚。

    首先,讓我們進入那神秘而不可測的「封鎖」:
    由我先封鎖學長,讓學長隨便傳送任何訊息,或是符號。結果是
    1)學長仍然可以傳離線訊息,而且對話框中不會通知或是顯示被封鎖而無法傳遞的情況。
    2)解除封鎖後的我方,並不會接受到在封鎖期間看到的任何訊息。完全沒有。

    所以,暫時得到一個小小的結論,MSN是溫柔的軟體,並不會通知對方「你被封鎖」之類的訊息,也不會告訴你「極有可能傳不出去」的這種話。但訊息確實傳不到。


    再來,進入比較兇猛的「刪除」:
    目前我使用的MSN版本是8.1英文版,非8.5。刪除的過程分為兩階段。
    第一階段的「刪除」是會出現"Non-Instant Messaging Contacts"的群組。
    第二階段則會將"Non-Instant Messaging Contacts"這個群組裡的帳號完全刪除。

    不論是哪個階段的「刪除」都會問你是否要「封鎖」的訊息框,我們是以不「封鎖」的方式來測試刪除人與被刪除人之間的情況。
    結果是:
    1)第一階段刪除,無封鎖情況,在"Non-Instant Messaging Contacts"裡可以看到帳號,但無法辨識是否上線。而被刪除的一方,仍可以看見我的上線狀態。
    2)第二階段刪除,無封鎖情況,在"Non-Instant Messaging Contacts"裡,已經看不到被刪除的一方,但被刪除的一方仍然以看得見我的上線狀態。
    3)除了能夠看見主動刪除的一方的上線狀態之外,還是能夠進行對話,一樣沒有顯示被刪除的訊息。


    由以上簡單的測試可知,如果你不想再看到某個人,真的一點也不想再跟某個人對話的時候,請記得善用「封鎖」功能。否則,還是有可能被視為「離線狀態」或是可以被看得一清二楚的情況。

    以上。